11月14日,东至县人民法院开展“徽动执行”之重点突破集中统一行动。此次行动以小标的简易案件为突破口,与乡镇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实质性化解积案。凌晨六点半,执行局干警统一准时出发,按照各乡镇前期摸排的案件线索,奔赴执行现场。此次行动共出动干警12人、警车3辆,上户16户,拘传到庭10人,执行完毕案件3件,撤回执行1件,执行和解32件,执行到位金额22万余元,司法拘留2人。
强制拘传显成效 小额案件终执结
方某与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东至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约定还款期限,到期后,程某未履行涉案的5500元,方某无奈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电话督促程某履行,其均未履行。执行法官清晨上门终于找到程某并将其拘传到法院,程某迫于执行威慑,一次性偿还了全部案款。
借款久拖不还 执行达成和解
方某与盛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东至县人民法院执行,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但“终本”并不意味着终止。前期执行中,盛某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多次传唤其到庭均未果。此次通过执行联动机制,多方协作终于找到盛某。到庭后,盛某积极与方某协商,在履行5000元后,余款与方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达成和解不履行 司法拘留不手软
陶某与谢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到期后,谢某却不履行义务,且拒接执行法官电话,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其均未果。通过集中执行,执行法官终于在谢某住处找到谢某,谢某表示无履行能力并各种理由开脱,面对其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东至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
东至法院将依托与乡镇建立的执行联动机制,持续开展“徽动执行”集中执行行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