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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用足用活数据会商成果  着力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暨司法审判数据会商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4-08-12 08:56:43 打印 字号: | |

8月8日,党组书记、院长徐艳阳主持召开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暨司法审判数据会商会议,传达学习全省法院司法审判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精神,研判全市法院二季度营商环境及上半年审判质量管理指标数据,分析形势,查摆问题,部署下半年工作。市法院各业务部门和基层法院主要负责同志,结合上半年审判质量管理指标数据分别作会议发言。市中院院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基层法院院长、营商办、审管办负责人参加会议。



徐艳阳指出,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省高院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以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为抓手,坚持质量优先,坚持党建同业务融合发展,推深做实党纪学习教育,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着力维护公平正义、着力实质性解纷,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和审判执行质效取得新进步新成效。上半年,对照最高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池州所有指标都处于或优于合理区间,与去年同比有16项指标趋优,上诉率指标全省仅池州优于区间值;在设有区间值的18项指标中,池州有15项优于区间值,全省最多。



徐艳阳强调,上半年营商环境及审判质量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干出来的,是用汗水换来的,来之不易,应当充分肯定。同时,也要坚持实事求是,清醒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始终保持“日日行,不怕千万里;常常做,不怕千万事”的精神,始终以奋斗的状态、奔跑的姿态,全力以赴抓好营商环境及审判质量管理工作。一要重指标不能唯指标。审判管理指标是审判质量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审判质量的具体体现。要坚持把提升案件审判质量作为审判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看指标”,但不能“唯指标”,坚决防止审判评价的“异化”和“走样”,推动评价由“重排名”向“重质量”转变。二要办完案更要办好案。案件的本质是矛盾,法官审理案件也是社会治理,是法治化的社会治理,“办好案”就是实质性化解矛盾。要强化审判效果的考察,引导法官增强“程序内有效解纷”意识,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三要抓全员更要抓关键。要紧紧抓院庭长这个“关键少数”,因案而异、因人而异,落实落细“四类案件监管”“阅核制”,压紧院庭长办案责任,做到应监尽监、应阅尽阅、应办尽办,统筹办够案、办难案、办好案,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实现程序最少、质量最优、效率最高、效果最好。


 

责任编辑: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