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同胞兄妹亲情的守护,需要彼此互谅互让、守望相助、和睦相处。
近日,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经过多轮沟通协商,促成已届花甲之年的同胞兄妹、姑嫂之间的三起民事纠纷,达成调解,一度生疏的亲情在他们的握手言和中再度回温。
一、基本案情
本市某村一对夫妇共育有多名子女,现两位老人已先后去世,儿女们都相继成家,过上了含饴弄孙的老年生活。
现案涉三姐妹,因娘家二兄长征地补偿获得了一笔可观的收入,遂以当年进行第一轮土地承包时,三人均系该农户内的家庭成员为由,要求兄嫂们按份分割相应的征地补偿款。
而兄嫂又以三人早已外嫁,并获得了嫁入地夫家的相关权益保障为由,予以严拒。双方为此经济纠葛心生嫌隙、矛盾愈演愈烈,三姐妹纷纷将二位兄长和嫂子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受理后,虽经多方努力,查明案件事实、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在多次调解失败后,作出一审判决,分别驳回了三姐妹的诉讼请求。三人不服一审判决,均提起上诉。
二、调解经过
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法官接案后,鉴于该三起案件牵涉家庭亲情纷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征地补偿款分割的认定、可能在当地引起群体效应等因素,第一时间意识到一判了之绝非良策,遂本着审慎、严谨的态度,作出了分二步、齐头并进的工作思路。
一方面深入案情,吃透相关法律规定精神的同时,研习相关案例,多次研讨,确保查清案件事实,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及时精准下判;
一方面本着尊重乡风民俗、尊重个案的客观事实、尊重历史成因的原则,因案施策,充分考量双方的诉求,力促当事人能顾念亲情、主动放下心中芥蒂,达成调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为此,民一庭的法官首先开庭查明案件事实、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通过无数次的背对背电话沟通,先后四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场,进行面对面的协商调解。
这期间双方当事人有寸步不让时不休的争吵、指责,有亲人间对簿公堂的无奈与失落,有对兄妹间曾经和谐相处时光的怀念,有对纠纷至此骑虎难下的尴尬……面对兄妹间面临的困境,法官们不断调整调解思路,不断重拾一次次调解失败后的信心,耐心细心真心地劝慰、释法明理、权衡利弊,站在双方各自的立场,一再分析相关法律规定和判决可能存在的法律后果和诉讼风险。
面对法官们数次语重心长的调解、义正辞严的普法宣讲,双方当事人终于从最开始的冲动对抗、激烈争吵到最终一步步冷静下来,主动重拾亲情、握手言和,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
由兄嫂主动给予三姐妹一定金额的补偿,三姐妹放弃过高的期待不再坚持最初的诉求。
至此,该三起历经一审、二审,历时一年多的纠纷,圆满解决,兄妹姑嫂间的愁容得以舒展,协议签订时一句“辛苦了法官!”亦体现了对法院调解工作的肯定。
有判决的底气托底,调解到无能为力亦会有转机,不忘初心的坚持方得始终。
该三起民事案件的成功调解,促成了矛盾的化解,亲情的修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亦是民事调解显现的力量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