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更好服务保障基层社会治理,8月27日上午,县法院立案庭前往“一村(社区)一法官”联系乡镇花园乡,走访了“老司调解室”。
“老司调解室”是花园乡在总结延伸原有经验基础上打造的“品牌调解室”。负责人司新国系原花园乡派出所所长,调解经验极其丰富,他在调解纠纷中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和矛盾不上交原则,创新“用心对待每一起纠纷、用情融化每一个当事人、用理说通每一件事、用法普及每一个人”的“四用”工作法,巧妙将“情、理、法”柔性融合,力争解开群众“心结”,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深受群众认可。
走访中,司新国介绍了“老司调解室”的运作机制和工作亮点、经验技巧和调解心得。双方围绕“如何推广调解经验,加大对非诉解纷机制优势的宣传?”“如何引导群众崇德尚法,促进基层矛盾减少和民风持续向好?”“如何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并就“老司调解室”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实现诉前调解融入基层的可行性进行了交流。
下一步,立案庭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作用,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官”机制,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全力打造独具特色的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一是主动介入基层组织排查的风险矛盾。联合调解组织,运用法律专业知识为潜在纠纷提供专业性建议,让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二是加强与各调解组织、调解员的沟通联系。不定期开展调解技巧培训、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操作演练、调解心得交流座谈等,强化对调解员的技能培训和业务指导,探索构建“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断后”的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三是进一步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对进入法院的案件,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加大诉前调解委派力度,引导调解组织按照法律规定完成文书送达及送达地址确认书填写工作,确保非诉与诉讼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