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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工作专栏】“共享法庭”温情调解跨省离婚纠纷

  发布时间:2024-08-30 08:50:40 打印 字号: | |

“感谢皖赣共享法庭!原本以为跨省离婚纠纷会很麻烦,没想到这么方便就解决了,这样的调解结果对我们双方都好,也让我有信心开启下一段的新生活……”



2024年8月28日,东至县法院昭潭法庭发挥“皖赣边界司法联动共享法庭”“皖赣边界家事联调中心”作用,联合鄱阳县石门街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皖赣跨省离婚纠纷。

原告陈某某系江西省人,被告陈某系安徽省东至县人,双方于2013年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育有一女。后因双方性格方面差异较大以及生活习惯不同等各种家庭矛盾积攒,导致夫妻感情逐渐不和。现原告对婚姻彻底失去信心,欲结束婚姻关系,但双方就婚生女抚养权等问题争执不下,故向昭潭法庭提起了诉讼。

案件受理后,为了妥善处理好这起跨省家事纠纷,昭潭法庭依托“皖赣边界家事联调机制”,发挥共享法庭资源,承办法官王翔及时与石门街法庭联系,共商案件化解方案。考虑到孩子尚年幼,家庭和睦对孩子成长至关重要,两地法庭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通过与石门街法庭共享信息,获取到双方家属信息后,昭潭法庭王翔法官首先与双方家属进行沟通,旨在通过做家属思想工作促使双方和解,避免家庭破裂对孩子造成不利影响。随后在两地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夫妻双方及其家人进行了深入沟通,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审判效率,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了在线调解。这次调解重点围绕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包括孩子的成长环境、学习条件和日常照顾等方面。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夫妻双方认识到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就婚姻关系的解除、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达成了一致,签订了调解协议。

“婚姻是因爱相聚,走到散场虽有遗憾,但无论结果如何,希望你们更加理性地面对未来的生活,无论婚姻如何变化,父母都应当一如既往,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和最温暖的爱!”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这样开导双方,并分别向双方发出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这起离婚纠纷的成功调解,充分展现了皖赣司法联动调解机制的优势。下一步,两地法庭将持续强化跨域司法联动,促进皖赣两地司法协作常态化、长效化,全力为皖赣边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