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阳县人民法院庙前法庭法官利用下班时间奔赴外地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陈某因生意资金周转向李某借款54000元后,经李某多次催讨,但陈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以不愿偿还借款为由,2024年6月诉至青阳县人民法院庙前法庭。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案情和双方当事人情况,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阶段,法官从情理、法理等多角度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都表示同意调解方案。同时,为减轻当事人诉累,从方便当事人角度出发,承办法官在结束一天的忙碌工作后,毅然开车赶赴李某在合肥的住所,于当天晚上七点多见到李某,确认调解协议后,并当场代为交付案款。李某对加班加点为其解决问题的法院工作人员表达了真挚的感谢。
在今后工作中,青阳县人民法院庙前法庭将继续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运用调解方式,为案件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渠道,减轻当事人讼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多元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