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池州中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会议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条文,研究部署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徐艳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全院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目标要求、抓住学习重点、压实领导责任,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会议强调,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学细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真学实学、学有质量、学有成效。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坚持以上率下,原原本本、逐章逐条、联系实际学习《条例》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坚持问题导向,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在对照检视中深入剖析整改,真正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以严明的纪律锻造堪当现代化建设重任的过硬法院队伍。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部署要求、做好法院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严格按照责任分工,一体部署,一体推进,统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使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举措都成为促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