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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召开四季度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3-10-18 08:46:39 打印 字号: | |

为决胜全年、绝不松劲,做好四季度全市法院创优营商环境的“答卷”,10月17日,市法院召开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艳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重点传达了省高院田云鹏院长对营商环境“涉企案访比”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10月1日起施行的《池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全市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暨“五免之城”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解读了三季度全省法院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的概况及池州的问题。贵池区和东至县法院分别就办理破产、执行合同做了经验介绍。



会上,市中院各分管院领导就三季度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精细的点评和下一阶段重点工作的部署。



会议指出:四季度是定全年、保全局的收官阶段,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工作重点是要继续狠抓“落实”,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整体布局、统一行动,狠抓目标提升,切实做到四季度成绩不滑坡。



一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对审判工作意义。思想是行动的指南,要切实正确理解创优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正面影响,要把审判质效的提升与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相结合,形成良性循环,更要突出“有为有位”的理念,良好的全市法治环境是通过优质审判赢得的,要努力实现为池州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二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内在要求。要继续认真学习和领悟营商环境内在目标体系,加强分析研判,掌握发展规律,要继续加强上下沟通和学习先进,要抓短板、抓重点、抓细节,要把弱项完善好、把工作做全面,切实实现三季度短板、弱项全面突破。

三要敢于竞争,准确把握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本质要求。全市法院干警要正确认识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长期竞争性,要摒弃“小富即安”的心态,要始终保持高昂“竞争”意识,严禁一时紧一时松的状态;要强化目标管理和自身管理,强化工作主动性,做到综合素质的提升,严防狭隘的工作作风;要学会创新、学会归纳,要熟练掌握法治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法,切实做到创优法治营商环境的提质增效。

市法院营商办各部门负责人、各基层法院院长和营商办主任等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