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东至法院,感谢执行法官,帮助我们要回了全部案款。”2023年8月18日,申请人东至某运输公司负责人早早便来到东至法院,将一面印有“捍卫法律尊严 维护民企利益”的鲜红锦旗交到执行干警手中,对我院的执行工作表示了认可与感激。
申请执行人东至某运输有限公司和被执行人安徽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东至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安徽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迟迟未履行,东至某运输有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因案涉企业切身利益,我院执行干警高度重视,通过系统查询,并主动和被执行人安徽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到该公司在案外人安徽某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有数百万元工程款尚未结算。我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该公司取得了联系,但该公司面对我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拒不协助执行工作。考虑到惩戒措施会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于是我院向安徽某道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预罚款通知书,希望其能够及时纠正错误行为,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最终,通过反复沟通和多次耐心释法明理,安徽某道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将案款及执行费合计35万元全部支付,该案得以成功执结。
立秋已过,高温渐褪,但我院执行干警的执行热情却丝毫未减。“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尚在进行中,我院将继续精准发力,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全力化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涉民生、涉企案件,用实际行动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换成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