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中院新闻
市法院召开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3-08-10 14:56:10 打印 字号: | |

8月8日,市法院召开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工作会议。本次会议主旨是总结分析二季度工作经验,推进三季度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压实全市两级法院主体责任,推动营商环境工作提质增效。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艳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有关营商环境的主要精神和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印发的《市直部分单位科长实绩“赛马”工作方案(试行)》,分析了营商环境建设各项指标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各基层法院汇报了1-7月营商环境建设的成效和下一步工作举措。



会上,与会领导充分肯定了三季度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就创优法治营商环境取得成效,同时,也就当前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不足逐一进行了点评和分析,并就三季度营商环境工作做了重点部署。



会议指出,三季度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工作重点是要狠抓“落实”,上下一体、统筹兼顾、谋划长远,把长期抓审判质量与阶段性、持续性抓营商环境建设相结合。并对下半年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科学认识营商环境建设意义。切实坚持“标杆导向”“效果导向”,要牢牢牵住营商环境这个“牛鼻子”,把审判质效的本职工作做好,并增强竞争意识,要敢于竞争、勇于竞争,真真切切地推动池州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不断向前进。

二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营商环境建设要求。认真学习和领悟营商环境的评价体系,切实把工作做细做扎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密切加强沟通协调、高度重视科学预判,通过“多措并举”做到对营商环境的评价体系的运用最优化。

三要正向激励,持久注入营商环境工作动力。积极落实科长“赛马”机制,拉升工作标杆,并强化“效果”运用,辅助激励措施并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干警创优营商环境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并实现法院营商环境建设的长效长治。

市法院营商办各部门负责人、各基层法院院长和营商办主任等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