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在金寨县法院的协助下,东至县法院执行干警成功进户评估被执行人汪某名下房产并实体扣押其名下车辆。
程某与汪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汪某欠程某60万元及利息。债务到期后,汪某未清偿,程某起诉至我院,经我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到期后,汪某仍未履行,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我院向被执行人汪某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传票、执行裁定书。汪某签收后既不申报财产也不到庭,更不履行义务,执行人员电话联系其到庭,其以各种理由未到庭,后不接电话。执行人员通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汪某在金寨县有不动产登记信息及车辆登记信息,遂委托金寨县法院代为到登记部门进行查封,后申请人申请对该财产进行处置,经法定程序选定评估机构后,我院遂联系金寨县法院协助上户评估。
在金寨县法院配合下,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汪某住处,发现汪某名下车辆就在楼下,上户发现大门紧闭,执行人员电话联系汪某,其始终不接电话不回短信。执行干警决定将该车辆拖走,在拖车过程中,被执行人汪某妻子出现,其情绪一度失控。后在我院及金寨县法院干警耐心释法明理下,其表示汪某已外出多日,暂时也联系不上,但愿意配合法院执行,评估人员顺利进户评估并将车辆拖至金寨县法院暂存。下一步我院将对汪某名下财产依法处置。
此次成功扣车并进户评估,是东至县法院与金寨县法院通力协作的结果。在今后的工作中,东至县法院将牢固树立执行工作“全国一盘棋”的理念,强化大局意识,与兄弟法院建立健全协助、联动执行机制,携手共破执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