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近日,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干洗店洗坏衣物而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
冉某于10月份将一件毛衣送至陈某所经营的干洗店干洗,取回后冉某发现毛衣变形严重,遂找到陈某要求原价赔偿,但因毛衣购买已有两年,陈某只愿意部分赔偿,双方协商不成,矛盾升级,冉某诉至法院维权。
承办法官在接到诉状后,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安抚双方对立情绪,从事实认定、矛盾焦点、诉讼规则等多方面,耐心细致劝导双方,最终冉某同意陈某的赔偿方案并撤诉,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法官普法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将衣物送专业干洗店清洗已成许多居民的选择,由此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对此商务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洗染业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在日常生活中若遇到此类纠纷,可依法开展维权:
一、经营者在接收衣物时应当对衣物状况进行认真检查,履行下列责任:(一)提示消费者检查衣袋内是否有遗留物品,确认衣物附件、饰物是否齐全;(二)提示消费者易损、易腐蚀及贵重饰物或附件,明确服务责任;(三)将衣物的新旧、脏净、破损程度和织物面料质地、性能变化程度的洗染效果向消费者说明;(四)对确实不易洗染或有不能除净的牢固性污渍,应当告知消费者,确认洗染效果。
二、消费者对于价值较高的衣物可以进行保值清洗,即由经营者和消费者协商一致做出书面清洗约定,约定清洗费用、保值额和服务内容。对实行保值清洗的衣物,因经营者责任造成损坏、丢失的,或者清洗后直接影响衣物原有质量而无法恢复的,经营者应当根据与消费者约定的保值额予以赔偿。
三、经营者在提供服务时应当向消费者开具服务单据。服务单据应包括:衣物名称、数量、颜色、破损或缺件状况,服务内容,价格,送取日期,保管期,双方约定事宜,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四、经营者应当规范各工序衣物交接手续,防止丢失或损坏;对于脏、净衣物的存放和收付应当分离。
五、因经营者责任,洗染后的衣物未能达到洗染质量要求或不符合与消费者事先约定要求的,或者造成衣物损坏、丢失的,经营者应当根据不同情况给予重新加工、退还洗染费或者赔偿损失。非经营者过错,由于洗涤标识误导或衣物制作及质量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造成未能达到洗染质量标准的,经营者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