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徽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方案》要求,池州市两级法院结合工作实际,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果断出击,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穷尽执行措施,为我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池州中院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前期建立不动产查询专线的基础上,市中院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互联网+不动产查控信息共享合作协议》,进一步健全执行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快执行联动信息化共享平台建设,提升执行工作效率。
截止6月2日上午10时整,贵池区法院已拘传4人,结案3件,查封价值300万元的机械设备一台,法拍房实现首例贷款拍卖成交一套,房屋起拍价为1685430元,成交价1850430元。
贵池区法院
青阳县法院提前开展夏季行动,截至目前,该院已实际执结案件91件,执行到位金额1077万元,其中涉民营企业类案件26件,执行到位金额530万元;涉民生类案件19件,执行到位金额40万元。
青阳县法院
东至县法院利用端午节来临之际,开展“端午猎赖”专项集中行动,针对县城及周边乡镇涉企、涉民生案件的被执行人进行集中打击。现已拘传10余人,执行到位金额50余万元。
东至县法院
石台县法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增进代表委员对执行工作的参与度、认同度和支持度。目前,共拘传被执行人4人,和解结案6件,执结案件8件,执行到位金额26余万元。
石台县法院
九华山法院充分运用司法救助手段,妥善化解涉民生类“执行不能”案件,共司法救助金额37000元,有效化解抚养费、农民工工资案件各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