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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云上庭审”正在进行......
  发布时间:2022-03-24 15:47:17 打印 字号: | |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确保审判工作不中断,池州法院常态化开展线上审判,为当事人提供高效诉讼服务,做到疫情防控不松懈,线上庭审“不打烊”。


池州中院:“云上法庭”助审判


3月23日上午9:00整,在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承办法官通过微信小程序“出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上诉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至支公司的两位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因疫情影响,无法参加庭审,在征得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同意后,法官组织了线上开庭。

2020年6月29日,湖南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至支公司投保建筑工程团体人身保险,2020年4月原告朱某受案外人付某雇请,在投保人湖南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从事工程技术指导,2020年9月25日原告朱某在案涉工程工作期间意外受伤,事故发生后,原告朱某就伤情委托安徽百友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经鉴定原告构成保险九级伤残。故要求被告公司理赔,因协商未果,原告诉至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3月1日上诉至池州中院。

庭审前,书记员通过微信与双方当事人及律师做好沟通,指导当事人及律师及时登录系统参与庭审。



庭审中,承办法官通过“云上法庭”组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环节,整个庭审视频信号稳定、画面流畅。


牯牛降法庭运用微信开庭获点赞


3月22日下午,牯牛降法庭运用微信视频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调结一起离婚案件,让异地当事人身不出户,参加庭审活动,解决婚姻家庭纠纷,获到当事人点赞。

该案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在庐江县,因疫情原故不能按时出庭。庭前原告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或者线上开庭。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当事人诉讼的影响,牯牛降法庭在征得被告同意后,选择通过微信视频进行线上开庭,确保该案庭审活动如期举行。

线上庭审活动开始前,线下审判人员进行了细致的准备工作。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加了微信好友,组建了好友群,互通了诉辩意见,交换了证据,明确了争议焦点。

当天下午15:30,在各方微信视频联调畅通以及审判人员仔细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无误后,线上庭审活动正式开始。由于事前准备充分,经过承办法官一个多小时的线上视频调解,原被告双方就解除婚姻、子女抚养和探望、财产分割等事项顺利达成一致,案件当庭调结。

视频庭审结束后,被告方现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原告方自行打印调解笔录电子档签字后寄回法院。


云端服务助审判 线上开庭解民忧


“请双方当事人保持网络信号持续畅通,现在开庭……”3月16日,在青阳县人民法院第三法庭,一场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正在通过“云上法庭”进行庭审。一根网线、一场“云庭审”,及时高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开庭日期临近,恰逢疫情爆发,被告远在天津,因为疫情防控需要无法到庭参加庭审。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审判有序进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开展线上庭审,隔空进行网上审判,保证庭审如期进行。

庭审前,技术人员进行设备绑定和调试,在书记员的指引下,被告及其代理人进入线上视频平台,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新视云的“云上法庭”系统与被告及其代理人进行实时视频对话,核实身份信息及出庭情况。针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进行法庭调查,法庭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庭审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整个庭审过程顺利流畅,双方当事人表述意见未受空间距离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真正实现零距离开庭。当天,这场穿越疫情、跨越千里的线上“云上法庭”庭审顺利完成。



 

 
责任编辑: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