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至县人民法院官港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自媒体合伙纠纷案件,化解了各方的心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1年6月原告陈某1、被告陈某2、第三人陈某3三方签订合伙协议书,约定原告、第三人各出资10万元,三方共同经营被告已拥有的人力资源(抖音及各短视频平台),约定后期所得利润当天三方平分。原告认为,被告在后期未做到所得利润当天分成以及利润作假,违反了合同约定,故于9月7日起诉至法院。经各方同意,法院组织了庭前调解。被告辩称,因为平台利润到账时间滞后,所以前期他个人经营收入部分需要扣除,以及之前已分成但未到账利润部分也需要扣除,原告起诉被告违约不属实。此时,原、被告的情绪非常激动,争执不休。承办法官认为,该合伙纠纷发生矛盾的原因主要是在合伙期间账目清算不明导致,想要成功化解纠纷,必须让各方把账目算清楚。在经过法官多番释法明理、耐心调解后,最终各方均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东至县人民法院官港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