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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原被告相隔千里 线上调解来助力
  发布时间:2021-08-25 09:13:31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东至县人民法院利用“多元调解”平台线上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董某在东至县城经营装潢材料,被告汪某于2019年9月至11月期间在原告处购买材料,经双方结算被告于2020年4月15日向原告出具一张9200元欠条,约定该款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到期后原告催要无果,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付清材料款9200元及利息损失。

调解员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标的额不大,便积极与原、被告沟通,征得双方同意后,对该案进行了调解。汪某承认拖欠材料款9200元未还,但称其目前资金周转困难,希望董某能够宽限其一定的还款期限。董某表示同意,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汪某于2022年1月30日前付清董某材料款9200元,董某自愿放弃利息。考虑到汪某目前人在南京工作,因疫情原因不方便回来签订协议,调解员微信发送“多元调解”操作视频给汪某,告知其在线上签字。很快汪某在千里之外的南京通过手机登录“多元调解”小程序签订调解协议并交纳诉讼费,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东至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推动在线调解平台运用,充分发挥其阳光、智能、快捷、开放的作用,努力做到让“平台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