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3日,在九华山法院穷尽各种执行措施下,被执行人江苏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法院强大的执行压力下履行1100万余元债务。
安庆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苏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因建设工程发生纠纷,经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江苏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给付安庆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000万余元。本案由安徽省高院指定我院执行,我院第一时间强制扣划被执行人近1000万元。后因被执行人江苏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欠债较多,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但本案执行人员一直锲而不舍,克服疫情影响,先后委托全国30余家法院调查核实江苏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财产线索。后经多方努力,终使被执行人筹集款项将剩余款项1100万余元履行完毕。
年末,九华山法院执行庭进一步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