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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中院召开第四季度“一案双查”联席会议
作者:金佳佳  发布时间:2020-12-23 10:30:34 打印 字号: | |

12月22日,池州中院召开2020年第四季度执行工作“一案双查”联席会议,落实《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对执行工作实行“一案双查”规定的实施细则》。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桂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吴文革主持会议,执行局、机关纪委相关人员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法院“一案双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听取前三季度全市法院“一案双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会商2020年第四季度待查案件,研究“一案双查”工作开展方法。


桂建明副院长就做好明年“一案双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认清形势,最高法院高度重视“一案双查”工作,抓得很紧,是法院系统内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积极信号。观念上要更新,强化对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二是严肃认真,开展“一案双查”工作,既是对当事人负责,也是对执行干警负责。池州两级法院的案件体量不大,今后的“一案双查”工作,尤其是可能存在执行不规范行为的,原则上由中院“一案双查”调查组直接开展检查。三是严格规范,总结前三季度的不足之处,完善工作模式。从启动立案开始,调查组要有检查方案、办案记录、初步处理意见等,由“一案双查”联席会议讨论形成结论,对可能涉及党纪政纪处分的,要上党组会研究决定。四是防微杜渐,在个案的检查中,要善于发现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哪些问题,还有哪些瑕疵是让当事人误解的地方,及时发现工作中的漏洞,补齐短板,完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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