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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法院公开宣判方宏等恶势力犯罪一案
作者:陈锦绣  发布时间:2020-01-06 09:18:18 打印 字号: | |

      2019年12月31日上午,贵池法院公开宣判方某等恶势力犯罪一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被告人方某成立安徽省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后入股池州市某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宏一公司、桂某某等名义对外向多人非法高利放贷,放贷资金大多来源于两家公司账户和其个人财产。2013年以来,方某为强索非法债务,先后纠集被告人章某、查某等人采用暴力、滋扰、纠缠、威胁等手段向被害人及其家属催讨债务,逼迫被害人及其家属偿还高利借款本息,致使被害人家庭破裂、财产损失、精神恐惧,对被害人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逐步形成了以方宏为纠集者,以章某、查某为成员的恶势力。

     贵池法院一审以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方宏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以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分别判处被告人章某、查某、何某三人有期徒刑二年至十个月不等。


 

 
责任编辑: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