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下午,石台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增殖放流”活动在石台县矶滩乡大龙湾举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施道良宣布活动开始,市中院专委吴冠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长生,以及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农业农村局、矶滩乡政府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师生代表见证本次活动。
本次活动共投放鱼苗7万余尾,在渔业专家的指导下,选好鱼种,选好水域,旨在着力优化秋浦河鱼类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是石台法院针对非法
捕捞水产品案件进行“修复性司法”的一项重要举措。石台法院结合本次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增强了保护资源、爱护环境的意识,营造了保护鱼类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县法院院长高金初主持活动仪式,并介绍了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石台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全市率先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将法院的审判职能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引导群众增强生态保护意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守护绿水青山,为建设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贡献了法治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