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石台法院执行款账户收到被执行人某汽车公司60万元执行款。至此,该公司所欠200万元案款已按计划履行140万元,余款被执行人承诺将于近期内全部付清。
2017年2月,被执行人某汽车公司将其二手车交易市场综合楼工程发包给申请人某建设公司承建,工程建设完工后,该汽车公司拖欠工程款200万元迟迟未结。某建设公司多次讨要无果后将该汽车公司诉至法院,法院支持了某建设公司的诉讼请求,但该汽车公司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9年3月,某建设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找到被执行人了解情况,促使其主动履行。特别是“江淮风暴”夏季行动开展以来,石台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执行干警查封了被执行人的公司账户,并告知被执行人如果再不履行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于执行的强大压力,被执行人分几次将140万元案款打入法院执行款账户,余款承诺近期内全部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