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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法院:刑事自诉持续显威
  发布时间:2019-06-28 15:50:27 打印 字号: | |
  我院学习、效仿贵池区法院,自去年以来,通过申请人走刑事自诉程序,立了一批拒执罪案件,目前成效显著,不断有“老赖”被公安抓获,刑事自诉手段持续显威力,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了有力保障。

  6月20日,我院又执结一起拒执罪案件。从人犯的抓捕、移交到案件的结案,只用了不到5个小时,可谓神速。

  经了解,该案系申请人吴某与被执行人周某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立案标的额1.23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我院向周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传唤周某到庭履行义务。但是周某拒向本院申报财产,拒绝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并且刻意躲避执行。经本院调查查明,周某一直从事服装行业生意,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义务。2019年2月19日,我院决定将该案件立为刑事自诉案件,追究被执行人的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2019年6月20日下午5时许,安庆市集贤派出所抓获正在宾馆开房的被执行人周某,并移交至东至县公安局。在移交途中,迫于“拒执罪”压力,周某主动要求给付执行款,并连夜让家人将全部执行款送至我院,案件圆满结案。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被执行人应积极主动到法院解决问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即便当前无履行义务能力,也要向法院说明并且跟申请人沟通、协商。拒不履行、躲避执行,只会让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严重化。
责任编辑: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