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8日上午,青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朱某、徐某某、王某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2月至2018年10月,被告人朱某纠集徐某某、王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青阳县城娱乐场所等区域内,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朱某为纠集者,徐某某、王某某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
庭审中,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定罪量刑的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法庭将择期宣判。
此次庭审邀请了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公安干警、部分县直单位职工代表等100余人观摩。此外还特别邀请了县内部分娱乐场所经营管理人员参加了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