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巩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成果、加强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及4月16日上线运行的安徽法院“执行不能”案件公示平台的要求,为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严格规范终本程序,增进当事人对“执行不能”案件的了解和对执行人员的理解。东至县人民法院正在开展集中行动,对一批积案进行摸排清理,确定“执行不能”案件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5月23日上午,执行人员从东至县香隅镇开始,对每一个需要摸排的案件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对同时符合以下要件的案件,在“执行不能”公示平台上进行公示:一、法院已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二、对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可能隐匿财产、转移财产所在地进行了必要调查;三、对被执行人做过调查笔录或者协调公安机关查找联系不上被执行人;四、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已经进行了核实;五、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以及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必须完成的其他调查事项。
经过一天的奔波调查,执行员共了解到六个被执行人相关财产情况。接下来,该院将继续进行相关摸排,进一步推动法院执行工作,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