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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贷款为儿买车,儿子卖车替父母还款
  发布时间:2019-05-23 08:10:41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东至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至县支行与林某某、李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林某某、李某某偿还邮储银行东至支行本金9.88万元及相应利息(以邮储个人信贷管理系统生成的利息为准),并于2019年4月8日前一次性给付本息3.5万元,余款按借款及担保合同约定的期数偿还。林某某、李某某到期后未还,邮储银行东至支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员了解到,该笔贷款系林某某、李某某夫妻二人为儿子买车所贷,现在确实无力还贷。法院根据案件特点,联系到他们儿子李某,李某表示确有其事,承诺会在一星期内还掉贷款。后邮储银行东至支行联系法院称李某已卖车还款。至此,该案执结。
责任编辑: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