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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池州战场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9-04-12 14:49:33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为巩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成果,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进军,按照省高院统一部署,池州法院“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快速开展,打出声势,打出成效。3月18日至4月7日,两级法院共执行涉金融案件193件,执行到位金额2469.19万元,共腾退房屋11处,面积3696平米,腾退行动出动人数共394人次,其中司法警察出动150人次,公安协助68人次,出动车辆167次,拘留34 人。

  注重统一部署,攻坚聚力。池州中院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开展涉池州市银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执行行动,制定出台《涉金融担保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实施方案》,在市政府牵头下,联合十余家市直机关成立专项工作组,池州中院与金融办、财政局、国资委等单位为追偿债务小组成员,对涉案38名公职人员开展追偿工作。建立涉金融、强制腾退案件执行定期清理的常态化机制,成立以池州中院执行局局长任组长,中院及各县区法院执行庭负责人任副组长的“春季统一行动”领导小组,各法院一把手亲自抓,统一协调、督办“涉金融、强制腾退”两类案件的执行。强制腾退行动中积极与公安、医院、居(村)委会等单位协调配合,防止出现紧急事件,同时保障执行干警的人身安全。

  注重底数摸排,精准发力。两级法院对相关执行案件排查,对照实施方案要求梳理出纳入统一行动的案件,并做好台账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梳理出的案件,研究整体执行计划和方案,精准发力,统一行动。对所有涉房屋腾退在执案件全部上门调查,就被执行人的家庭人口情况、经济条件、收入来源等进行摸底,做好风险评估并制定应急预案。东至县法院召开全县范围内金融机构座谈会,对36家企业不良贷款债务摸清底数并就抵押财产商讨处置方案,因案施策,对财产评估足以偿还的,要求金融机构尽快提出财产处置意见或以物抵债;对财产不足以偿还的,要求金融机构申请进入“执转破”程序。

  注重强化措施,联合用力。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加大、加快财产处置力度,加强与资产评估工作机构的衔接。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等情形,依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在媒体曝光,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征信管理系统。池州中院通过以物抵债、评估拍卖、执行和解等方式,加快抵押物的处置,执结到位金额760余万元。对涉金融担保的38名公职人员分别进行约谈,对其释明法律、政策,敦促其积极履行义务;对其中24名承担还款义务的公职人员采取冻结公积金账户、扣留工资等强制执行措施;执结涉公职人员保证担保案件30余件,执结到位金额200余万元。贵池区法院充分运用执行联动机制,积极寻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提高执行效率,春季统一行动中,对下落不明、拒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报公安布控共56人。

  注重宣传引导,灵活借力。在执行局办公场所多处张贴“春季统一行动”宣传海报,围绕执行攻坚相关政策、典型案例、阶段性成效等,借助“两微一端”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布春季统一行动的最新成果,并在地方网站发布失信被执行人相关执行信息,引导公众参与监督并提供线索,积极营造执行不停歇的舆论氛围。统一行动以来共发布“江淮风暴”之春季统一行动执行宣传稿件24篇。青阳县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参与观摩、监督一起涉金融借款案件强制腾退行动,得到充分肯定。东至县法院善于借助村委干部等社会力量助力房屋腾退行动。在一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案件执行中,申请人达85岁高龄,为防止其出现情绪激烈等情况,东至县法院邀请村委干部、申请人亲属一起在现场做安抚工作,保证了腾退行动的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