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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抵债力度大 化解风险措施足
作者:俞经春  发布时间:2019-04-12 14:41:3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某商业银行在石台法院领取了以物抵债裁定书,取得了近14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2300多平方米的工业厂房、综合楼所有权。这起历时近9个月的涉金融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2016年9月15日,某制品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某商业银行借款500万元,该公司以工业厂房、综合楼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银行多次催要未果后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支持了银行的诉讼请求,但该制品公司仍未履行。

  2018年6月12日,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法官调查,被执行人名下除抵押的工业厂房、综合楼及土地使用权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石台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抵押物进行司法拍卖,但通过评估、一拍、二拍、变卖程序后,均无人购买而流拍。2019年2月18日,申请人某商业银行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愿意以变卖价5086476元对上述抵押物以物抵债,石台法院在依法作出以物抵债裁定书后,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现场做了清点交付,目前产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金融机构在司法拍卖中接受拍卖财产抵偿债务,对于化解金融风险有着积极意义,也是当前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石台法院将继续加大涉金融等案件的执行力度,始终保持执行高压态势,推进执行长效机制建设,为地方金融市场安全、稳定提供司法保障,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
责任编辑: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