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至法院执行局根据省高院的统一部署正在开展“涉金融、强腾退”案件春季统一行动,同时对其他案件的执行也不放松力度。3月底,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童某举报,称被执行人李某已经从外地回到温州。执行法官向领导汇报案情后,即赶往千里之外的温州市永嘉。
李某系福建人,一直在温州从事阀门托运生意,和童某有着十多年的生意往来,但总欠着童某的货款不付,到2016年底尚欠童某十几万的货款未付。童某多次催讨未果后诉至法院。该案执行立案后,法院向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与此同时,将李某的相关账户(包括支付宝、微信)进行冻结。然李某既不主动联系法院,对法院的电话亦拒绝接听。对此种老赖行为,法院绝不手软,遂依法对李某作出拘留决定。3月27日,东至法院在温州市永嘉县法院的协助下成功将李某关押至当地拘留所。
“江淮风暴”自开展以来,东至法院突出执行的强制性,保持对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对拒不申报财产,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的各种老赖行为,充分利用拘留、罚款、限制高消费、信用惩戒等各类制裁措施,让被执行人充分意识到不履行的惩戒付出要远大于履行成本,促使其积极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