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法院“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造出声威、打出气势。3月22日上午8时,法院执行干警全员出动,分乘四辆警车,前往东至县黄泥村执行一起强制腾退案件。
该案系一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案件,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应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将房屋腾空并返还给申请人,但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申请人于3月1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孝春高度重视,要求执行人员做好前期摸底工作,细化腾退方案,确保该案顺利执结。
3月15日,执行人员约谈双方当事人,就案件情况进一步了解,并向被执行人释法说理。经沟通,双方均同意配合法院的执行行动。
3月18日,执行人员前往现场查看、确认需腾退房屋状况。
3月20日,根据前期摸底工作,执行人员制定详细腾退预案,各项工作责任到人,考虑到申请人已达85岁高龄,为防止腾退中出现突发状况,特邀请村委干部、申请人亲属在场做安抚工作。
3月22日上午8时,在执行局负责人李敦胜的带领下,全体执行干警整装前往执行现场,各执行小组根据腾退预案迅速展开工作。拉开警戒线,确定腾退范围,待双方当事人到场后,向他们说明情况,经同意后将屋内物品腾空,被执行人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将房屋钥匙交于申请人,申请人在结案证明上摁印,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