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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法院召开联席会议
  发布时间:2012-04-28 17:34:16 打印 字号: | |
  4月24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法院联席会议在市法院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陈士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宏业、朱燕云、汪方应,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连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内司工委负责同志以及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宏业主持。

  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国庆汇报了2011年全市法院主要工作情况、2012年的工作安排以及今年1—4月份以来的重点工作,希望市人大一如既往的监督、支持法院工作,帮助法院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促进法院更好的发挥职能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宏业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与市法院工作联系情况、2012年涉及市法院工作的安排和要求,希望市人大与市法院之间进一步拓展联系渠道,共同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陈士宽对市法院2011年的各项工作和今年的工作安排给予充分肯定。他要求,市法院要切实增强人大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要及时向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通报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以利于落实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和人大常委会充分了解法院工作情况、实施工作监督。要认真依法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转办的涉诉信访案件,做到及时反馈。要切实按照监督法和安徽省监督条例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

  陈士宽强调,市法院要始终坚持能动司法,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中心工作。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建设幸福池州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要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六五”普法的决议,在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全面加强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实际问题,加强与人大代表的交流和互动,不断提升审判机关的司法公信力,推动工作创新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来源: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