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学互鉴 互评互促——市法院 · 以案为戒强党性 担当作为建新 · 市人大常委会一行调研池州中院 · 弘扬建党精神 凝聚奋进力量 · 互动交流,精准指导——池州中 · 池州法院举行专家智库建设工作 · 池州中院党组举办党纪学习教育 · 池州中院召开学术讨论工作总结 · 后浪奔涌起 青春正当时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法治聚焦
新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将于5月1日实施
作者:王敏  发布时间:2012-04-12 09:34:40 打印 字号: | |
  记者9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日前签署第六十四号局令,公布新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新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将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制度是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促进专利技术的推广利用、防止专利权人滥用权利的重要保障措施,是专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即将施行的办法对强制许可请求的提出与受理、强制许可请求的审查和决定、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请求的审查和裁决、终止强制许可请求的审查和决定等作出了规定。该办法将更好地适应修改后的专利法,并进一步简化相关程序。

  据悉,自新办法施行之日起,2003年6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三十一号发布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和2005年11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三十七号发布的《涉及公共健康问题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同时废止。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池法